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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8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8-09-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体育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加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维护国家招生制度的严肃性,杜绝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注册等环节弄虚作假行为,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2018年本科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组织新生及时上网核对学籍信息(具体时间教务处另行通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核查。对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发现问题的不予学籍注册。对有疑问的信息,要认真与本科招生办公室核实。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我部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五对照”的要求(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高考图像信息与学生本人一致)仔细核对,对缺失相关材料或身份证号、姓名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动(在未取得学籍前,原则上不允许更改个人信息)的新生,学院应特别关注,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做好记录,并于9月28日16:00前将核对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至本科招生办公室(行政楼616,电话863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细致地做好复核工作。

 

 

教务处  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