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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老生续保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9-09-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满足大学生医疗需求,根据市医保办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991日之前入学的大学生(简称“老生”)继续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简称“续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数据

1、对象:

此次统计续保的主要学生对象为两类:第一类,参加过大学生医保但医保有效期截止至201991日前的老生,特别关注因病休学返校、退伍归来等发生学籍异动的同学;第二类,目前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我校全日制的在校老生。

目前续保的学生名单可在“奥蓝系统-学生管理-日常-医保”(学期选:2019-2010-1查看,建议学院利用奥蓝查找或“基本+”等操作筛查未参保的学生名单。

2、续保学生上报格式要求:

续保表格信息包括:学院、班级、学号、姓名、户口性质(分为:非农业、本市农业、外市农业)、剩余学制、国籍、手机号,具体可参照附件1

注:剩余学制:是指从参保年度起技术参保的年数,即:从201991日起,学生有几个学年毕业,剩余学制就填几,但从201891日开始,所有的困难生逐年审核参保,因此剩余学制都是1

3、续保学生名单上报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并于924日(周二)前将“2019年续保学生名单”电子版通过奥蓝上报材料进行提交。如后期续保名单有变更,请电话联系徐玉老师(8639)。

4、续保缴费事宜:

续保缴费方式及时间后期另行通知。

二、老生困难学生医保费减免说明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减免2019-2020学年医保费。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20187月以后年审过的《××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注:若低保证明未经年审,低保证内含有2019年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流水同样符合规定,低保证复印件必须要有学生本人页,低保边缘户、低保困难户和五保户等都不能认定为低保户。

2、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减免2019-2020学年医保费。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当地镇级及以上民政系统出具学生本人所患疾病已达到享受民政补助要求的证明,并且 2019年仍在享受民政补助,镇级及以上民政系统盖章。

3、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减免2019-2020学年医保费。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学生户籍地总工会出具的2019年度享受待遇的证明,证明上需有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证明上只有学生父母姓名,则需要出具户口本复印件,证明亲子关系。符合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的大学生,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免除2019-2020学年医保费。

4、重点优抚对象,审核通过后,按学制参保至毕业,免除201991日至毕业学年的全部医保费用。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当地镇级及以上民政系统出具的证明,需要民政系统盖章,落款是2019年的日期。审核通过后,按学制参保至毕业,免除201991日至毕业学年的全部医保费用,。

5、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审核通过后,按学制参保至毕业,免除201991日至毕业学年的全部医保费用。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孤儿证,需要有学生的姓名。

6、重度残疾学生,审核通过后,按学制参保至毕业,免除201991日至毕业学年的全部医保费用。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提供本人残疾证,伤残程度必须是二级及以上。

特别注意:前三类困难学生,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以及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必须每学年都要提供以上需要的证明材料。

请各学院于2019925日(周三)前将困难学生汇总表(样式参考附件“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奥蓝消息发送至校医保办姚艳勤老师,同时,困难学生纸质材料请于925日当天交至学生事务大厅6号窗口姚艳勤老师处。

如对医保数据方面、及困难学生医保费减免相关材料方面有疑问,请咨询校医保办姚艳勤老师(86718696)。

校医院 学生处

2019917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