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我校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我校名额为573人。
3.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表》(附件1),国家助学金名额待各学院转专业分班信息更新后再行分配。
4.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版)执行。
5.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
6.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得兼报。
7.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均需由各学院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网址: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国家励志奖学金录入截止时间:10月22日上午11:00时。
8.各学院需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9.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报,但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学 生 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