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回馈母校,支持母校的人才培养,南京财经大学上海校友会在母校设立“韩哲一精英奖学金”。现就有关评选事项规定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律、纪律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和社会。
(四)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必修课学分绩点3.0以上,且必修课无重修记录。
(六)在思想品德、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具体包括: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或发表在学校指定的四类以上期刊,或者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一等奖(金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授权(须通过专家鉴定);
5.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6.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省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7.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七)同等条件下,参评者中的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三、评定人数及金额
全校共评出本科生10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人/年。
四、评选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初审属实后,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韩哲一精英奖学金”申报表》,同时附一份申请书,每学院限报1名候选人;
(二)学院对公示的评选结果签章同意后,将初评结果及有关材料于11月1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生处;
(三)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报韩哲一精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评阅审定,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学生处将终评名单在校园网上公布。
五、注意事项
1、韩哲一精英奖学金金额特别大,因此获奖同学在评奖年度内不得兼得其他社会助学奖项;
2、评奖的最终单位为韩哲一基金会,基金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