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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 : 2018-04-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提升教育公平和保障水平,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与此同时,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获得国家资助的学生中涌现出了一批励志成才的典型。

一个好的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标杆。为让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能够分享励志成才典型荣耀背后成长的故事,能使学子们鲜明地感受到这些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使他们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进一步做好人民满意的学生资助工作,2018年,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江苏省教育报刊总社将联合开展“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工作两年以上的毕业生。

二、参评条件

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圆梦助学”等社会各类资助,并在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爱国爱党,在所在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励志成才典型的奋进过程,用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同学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2.  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2000左右,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的虚构情节。

四、评选程序

1.事迹材料选送。各学院积极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我校毕业生参与评选,于4月23日前推荐1-2名优秀励志毕业生典型,并将其事迹材料报送至校资助管理中心,4月底前校资助管理中心在认真开展初评的基础上,填写推荐表,并附以学校审核后的事迹材料和生活照(2张),于2018年4月底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教育基金会和江苏省教育报刊总社组织专家组对上报的参评材料进行评审,于5月底遴选出60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候选人。

3.  6月,在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开通宣传、投票专题页面,请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对60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候选人进行网络票选。

4.  7月,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组织力量,对60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候选人进行专访,撰写专题报道稿件,进行广泛宣传,在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集中展示60位候选人优秀事迹。

5.  8月,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组织专家组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遴选出20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候选人。

6.  9月,在评委会领导下,召开终评会议,最终评选出10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及10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提名奖”人选。并在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

7.  10月,评委会委托南京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制作专题微电影《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暂定名)》。

五、表彰奖励

1.  10月,举行“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表彰仪式,对获奖人员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下发专题微电影《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暂定名)》光盘,开展宣传活动。

2.  11月,分“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提名奖”、“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评选入围三个章节,汇编出版《绽放——江苏励志成才典型事迹》,开展宣传活动。

六、  评选机构

为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成立“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评委会。评委会由省教育厅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教育基金会、江苏教育报刊总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