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做好2017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定于2018年4月—5月开展 “就业创业指导月”活动。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认清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心态,培养良好职业素质,掌握求职择业技巧,提高就业竞争力,同时促进学生学习创新思维,提升创业意识和能力。为保证“就业创业指导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4月—5月 二、活动安排: 1、本次“就业创业指导月”各项活动主要由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学院共同负责。 2、各学院在学校安排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动不得少于四场次,其中针对毕业生的活动不得少于两场,关于创新创业的不少于一场,形式内容自定(不得重复),学院之间可以联合举办相关活动。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重视此次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及时将活动安排通知学生,并作好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2、请各学院在学校总体安排的基础上,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及自身就业工作实际,安排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月”活动。活动计划和总结6月8日通过奥蓝系统发至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廖老师处。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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