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二○一七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精神,毕业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去向(未交就业协议或户档挂靠接收函)的毕业生须填写《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申请表》或《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表》确定去向。其中,自主创业、从事自由职业的毕业生须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办理或正在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的复印件。
如需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须于6月5日前填写《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各学院辅导员根据毕业生的留校申请表,填写《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汇总表》,并进行数据录入,6月7日前凭《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汇总表》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如不需户档留校而要求派遣回生源地报到的毕业生,于6月5日前填写《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报到申请表》(一份)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进行派遣数据录入,6月7日前凭申请表原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现将有关表格样式公布,请各学院根据毕业生的需求自行印制发放,或由毕业生本人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填写,网址:http://xsc.njue.edu.cn/jyzd/。需要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的毕业生请与就业指导中心房老师联系领取,电话:86718622。
有关问题的建议:(预备党员除外)
1.已经签约但手续不全,需要补办,或近期即将签约(户档留校);
2.非上海、北京生源在上述地就业,未取得政府批复(回生源地或个人代理);
3.有就业意愿,目前无意向单位(回生源地或个人代理);
4.暂不就业拟升学出国或其他原因不就业(回生源地);
5.参加公务员、选调、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等选拔,未确定结果(户档留校);
6.征兵入伍(回生源地);
7.自由职业、自主创业(户档留校、回生源地或个人代理)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