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学校积极努力及银行大力支持下,2019-2020学年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在册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不含2019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生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7、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特别说明:有贷款逾期记录、在校期间违规违纪、考试科目不及格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
本科生个人贷款额不得高于8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个人贷款额不得高于12000元/人/年。
三、贷款学生需准备材料
1、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2、父母等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与本人亲子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复印件)(备注:户口本需提供:首页+父母页+本人页);
3、学生父母需书写一份《承诺书》,即父母等直系亲属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并简单描述家庭贫困情况(落款处:附联系方式和居住地址),该《承诺书》由学生父亲、母亲共同签字(一人签名无效,如是单亲,需出具单亲或已故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银行也会现场拨打学生家长的电话核实情况。
4、借款申请书(手写或打印,本人签名+日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作详细说明);
5、按要求完整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
特别注意:(1)用途:全部是学费;宿舍电话: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签字(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栏);
(3)《审批表》中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一栏无需盖章;
(4)学校盖章(高等学校管理部门意见栏);
(5)两名见证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职务、电话。
6、在南京市的任一中国工商银行网点办理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学生本人自行办理,复印件下方:手写卡号,并签名);
7、两位见证人(一般为一名辅导员和一名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工作证(如校园卡等)(复印件);
8、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
9、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10、普通档案袋1个(装本人贷款的所有材料)(特别注意:《助学贷款材料清单》(见附件2),A4纸打印,粘贴于档案袋正面;《基本情况概览》(见附件3),A4纸的一半大小,粘贴于档案袋背面。)
四、其他相关事宜
1、各学院应秉持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快将此通知传达到相关学生,并依照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文件要求及贷款申请条件,对申请贷款学生基本情况及报送材料认真审核。
2、请各学院督促申请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尽快准备贷款所需材料,并将材料按第三大点顺序要求依次排列(不要装订)放入档案袋内。银行材料发放(含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贷款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将拟申请办理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提前录入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如下:
①“学生管理-助学贷款-国家助贷-申报”栏下,输入学生学号,系统自动生成“院系”、“班级”和“姓名”;
②请严格按要求依次输入6位数的“毕业时间”,如201906;“申请金额”,如8000;8位数的“申请时间”,如20190601,单击“增加记录”即可。
③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6月6日下午16:00时,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附件2:《助学贷款材料清单》
附件3:《基本情况概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