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分团委:
2017年下半年(7—12月,共6个月)团费收缴工作已启动。团费收缴标准为2角/月/人,分团委留存团费总数的25%作为分团委团学活动经费,75%交校团委。请各分团委将本分团委全体团员团费收齐后于2017年11月10日前上交校团委。
联 系 人:张艳、李天亦
联系电话:17721516353、15720822128
地 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1组织部办公室
值班时间:周一到周五12:10-12:50和18:30-20:30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