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广泛深入发展,经研究将开展2017年度校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表彰设个人奖、项目奖。具体为:校十佳志愿服务项目10个,校十佳青年志愿者10名,校杰出志愿者100名,校优秀志愿者400名。
二、参评条件
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各级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志愿者项目和个体,特别是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抢险救灾、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的项目和个人。
(一)校十佳志愿服务项目、校十佳志愿者
1.校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参评条件: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
(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
2.校十佳青年志愿者参评条件:
(1)参选者为南京财经大学在校注册志愿者;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
(4)遵守志愿者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志愿者义务;
(5)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并可提供相关志愿服务证明复印件;
(6)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活动次数以《南京财经大学注册志愿者手册》记录次数为准,且每次活动需附所在学院青志理事盖章或签字认定(志愿服务时间界定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
(7)年度累积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8学时,志愿服务学时以PU平台记录时间累加获得;
(8)曾有参与大型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定义为志愿者参与人数大于或等于100人),并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获荣誉表彰;
(9)在校志愿服务时长满15学时。
(10)获得过一次“南京财经大学杰出志愿者”称号
(11)获得过两次“南京财经大学优秀志愿者”称号。
(12)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注:(1)参评条件第(8)至第(11)条至少满足2条;
(2)校青志对服务时长的认定有最终解释权。
3.校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十佳志愿者评选程序
(1)申报材料:
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表、“南京财经大学十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2),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其中申报十佳青年志愿者的需要交一张2寸个人免冠照片和两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申报十佳青年志愿服务项目需上交三张反映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的照片。
(2)评定流程:
各学院对参评的个人、项目进行初步筛选,每个学院推荐1个志愿服务项目参加校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每个学院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1名志愿者参加校级十佳评选;校团委对候选名单中的个人、项目进行复审;校团委组织专家团对通过复审的个人、项目进行最终评定。
学校将从十佳项目和十佳志愿者中择优推荐参与省级优秀志愿者行动的评选。
请各学院分团委于12月1日下午4点前将附件1、2及事迹材料(一式2份)和照片报校团委布丹丹老师处,电子版奥兰附送。
(二)校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
1.校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参评条件:
(1)参选者为南京财经大学在校注册志愿者;
(2)遵守志愿者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志愿者义务;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4)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活动次数以《南京财经大学注册志愿者手册》记录次数为准,且每次活动需附所在学院青志理事盖章或签字认定(志愿服务时间界定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
(5)年度累积志愿服务学时不少于4学时,志愿服务学时PU平台记录时间累加所得;
(6)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注:(1)参评条件第(4)至第(5)条至少满足1条;
2、评选程序:
(1)注册志愿者自行上交“南京财经大学杰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3)和相关材料到学院青年志愿者理事会,由学院青年志愿者理事会对学时进行初审。
(2)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初审后,按照汇总表(见附件4)的要求进行统计,将“南京财经大学杰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及“学院杰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汇总表”电子稿上交至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3)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根据志愿服务学时确定杰出、优秀志愿者人选。志愿服务学时相同者, 参照志愿服务时长进行评比。
(4)志愿者社团理事分配名额为:按申请人的学时进行排名,12个杰出志愿者,48个优秀志愿者,共60个名额。
3.评定时间
(1)志愿者申请表提交时间:即日起-12月1日
(2)理事汇总时间:12月2日—12月6日
(3)评定时间:12月7日—12月14日
三、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动员学生积极参与申报工作,把此项活动作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全校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不允许弄虚作假,如发现不实情况,将撤销本学年评选资格。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