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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5-10-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5]36号文)文件精神, 2015年江苏省福彩中心资助我校2015级江苏籍新生5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

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的2015级新生,受助对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较好。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资助金额

受资助对象可获得资助3000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三、报送材料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 “12512”工程申请表》一式两份。

2、请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遴选结果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确定人选后,将学生信息录入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录入起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8:30~10月20日下午16:00,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输入。

3、请于10月20日前将《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12512”工程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送交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3号窗口),同时将《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12512”工程名单汇总表》电子稿通过奥蓝消息发送至学生处王翔,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学生处

一五年十月十日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