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南京财经大学
“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立项培育工作的通知
南财团字〔2021〕3号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求,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战略要求,校团委将协同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投入扶持力度,全力做好“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赛事服务保障工作,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挑战杯”竞赛等重大赛事中我校参赛项目的竞争力。
现组织2021~2023年度“挑战杯”立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
1、科技创新项目:是由导师个人或团队,指导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完成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2、创新创业项目:是由导师个人或团队,指导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针对一项产品或服务,完成的创业计划或者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范围和研究周期
1、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范围:申报项目类型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此类别仅限本科生参加,包括5个学科领域:机械与控制(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能源化工(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生命科学(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数理(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包括11个学科领域:哲学、社会、法律、教育、经济、管理、政治、历史、文学、艺术、体育。请各学院优先推荐哲学、社会、法律、教育、经济、管理等6个“挑战杯”竞赛参赛学科的作品,选题可参考《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附件4)。
(3)发明制作类作品。学科领域与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相同。
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2、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范围: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目标。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创新创业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条件
(1)科技创新项目:由指导老师个人或团队申报,非毕业班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名(以2019、2020级本科生为主,研究生申报应有本科生参与),且每个学院研究生项目(以第一负责人为准)不得超过学院上报项目数量的五分之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申报。
(2)创新创业项目:由指导老师个人或团队申报,非毕业班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名(其中以2018、2019级本科生为主,研究生申报应有本科生参与)。
2、同一老师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的“挑战杯”培育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学院可申报同一项目类型不得超过4项。
3、申报个人项目的,第一作者必须承担项目60%以上的研究工作。凡作者超过三人或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申报集体项目的,须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有合作者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科生项目和硕士研究生项目。所有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4、科技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申报培育项目。跨学院申报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该项目申报单位,不接受跨校申报。
6、立项后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保障措施
1、经费资助:学校结合校内外专家评审意见,遴选出20项左右“挑战杯”培育项目。培育项目分为科技创新类重点资助、创新创业类重点资助、科技创新类孵化项目、创新创业类孵化项目等四个资助等级。申报采用“统一申报、分时遴选”的办法进行评选和立项建设,所有项目在申报时均只能申请孵化项目,学校将在培育过程中对所有孵化项目进行二次遴选,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前景预测选出重点资助项目。所有重点资助项目将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挑战杯”重点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另行通知)进行管理。
2、项目支持:校团委将协同相关学院,对每件培育项目分阶段进行跟踪辅导,根据情况在关键节点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3、成员招募:对于入选立项培育的项目,校团委可以根据项目进展与完成情况调整指导教师和团队成员;同时针对团队结构与学科背景,校团委将协助联系招募优秀指导教师和学生参与其中,团队全程将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科研实践。
4、学分认定:参照《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20〕3号)执行。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形式
1、科技创新项目在中期检查时,应提交《南京财经大学“挑战杯”培育项目中期报告》、项目作品书及其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学生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专利(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查新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报告、专家推荐意见等)、调研报告或论文、专利(须含有学生团队成员)等。
2、创新创业项目在中期检查时,应提交《南京财经大学“挑战杯”培育项目中期报告》、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及其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专利授权许可、项目鉴定书、营业执照、财务、税务凭证等。
(二)工作进度
2021~2023年度“挑战杯”培育项目于2021年6月举行开题答辩并公布立项孵化结果。其中,创新创业类项目将于2021年11月进行中期评估答辩,2022年4月结题验收;科技创新类项目将于2022年6月进行中期评估答辩,2023年4月结题验收。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动员
学校在年终考核中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已制定专门指标,共青团工作考核也对各学院团委组织参与“挑战杯”工作给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学院党委、团委务必高度重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指导与推荐工作,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申请
本次申报需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鼓励同时提交研究报告及科技作品样品,申请者于5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团委。
(三)学院评审推荐
各学院严格把关,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确定本学院推荐培育项目类型并排序,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并于5月1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附件1、2)、支撑材料各一份(所有专利、论文等需以学生为第一完成人)、研究报告(鼓励提交)及科技作品样品(鼓励提交)等交校团委。电子稿打包发至9120141040@nufe.edu.cn,邮件名统一为“XX学院2021-2023年度挑战杯培育项目申报”;同时提交盖章签字版附件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9办公室。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予以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的验收基本条件参照《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20〕3号)执行。
(二)联 系 人:尹梦雨、胡新蕲
联系电话:86718166、86718160。
校团委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附件1科技作品类申报表.doc
附件2创新创业类申报表.doc
附件3学院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