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0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答辩会暨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团(总)支部: 为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文件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工作要求,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为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答辩暨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层团组织述职 1.述职对象 各学院团委负责老师 2.述职时间、地点 2021年4月7日下午 2:00 ,地点另行通知。 3.述职内容 述职评议内容要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要求(见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聚焦落实团委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围绕学院团委2020年度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包括“青年大学习” “青马工程”“团干部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育人等情况;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命脉工程”推进情况。包括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团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从严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3)联系服务学生及维护学生权益工作情况。各学院团委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创新创业、升学就业、学业辅导、权益服务、困难帮扶、心理健康等在学生成长成才中能发挥团组织联系服务学生职能的相关工作落实开展情况。 (4)围绕党政中心、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开展情况。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团员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改革情况。包括 “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等。 4.述职要求 采用ppt形式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各学院团委负责老师汇报PPT请在4月6日12点前发送至1126485136@qq.com。 5.结果运用 学校将结合述职评议情况、共青团工作考核情况及各学院团委日常工作实绩,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向各学院进行反馈。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好”,且排名前6位的学院,将在年度五四表彰中予以“五四红旗团委”荣誉表彰。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相关团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学校团委将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 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分析梳理问题清单、提升举措和整改时间,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二、团(总)支部书记双述双评 1. 双述双评开展方式 团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由二级团委组织开展。 2.双述双评内容 “双述”:团支部书记定采取书面述职或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向二级团委述职;在支部大会现场,向团支部团员青年述职。“双评”:二级团委结合团支部工作实际“面对面”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支部大会组织团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背靠背”评议。 3.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委,应注重提高“双述双评” 评价结果导向性。将评议结果与培养教育、奖励惩戒、推优入党挂钩。综合评定等次为好的,校级青马工程优先推荐;团的评先评优优先;符合入党条件的“推优入党”优先。对于综合评定等次为差的,上级团组织应指派专人指导其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帮扶团支部工作。各二级团委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上级团组织应定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仍不合格的团支部书记根据有关程序予以调整。 各支部“双述双评”工作应于2021年4月7日前完成,已开展过2020年度支部“双述双评” 工作的无需重复开展,只需报送材料。各学院团委需于4月8日12点前提交团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汇总表(附件2)及工作总结(含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工作建议等)。 联系人:乔俊鸽 联系电话:86718168 校团委 2021年4月1日
附件: 附件1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docx 附件2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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