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位团员: 近日,团省委下发《关于推荐“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对象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附件1),并对申报工作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 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各学院团委要做好基层团支部、团员的组织动员工作,并做好材料核实、汇总、组织评议工作,认真对照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择优确定“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共青团干部”和“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推荐名单。 二、推荐方式 校团委将结合各学院日常工作实际、在各单位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组织评审并确定我校推荐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名单。 三、其他 年龄、团龄、团干部工作时间等均截至2021年4月30日;近5年所获荣誉、教育评议等次、考核结果等应为2016年1月-2020年12月。原则上近5年已获得全国“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请各学院团委(总支)严格按照附件1列出的申报材料清单及填表说明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3月1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二份(申报表双面打印)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3室。电子版发送至njuextwzzb2020@126.com。 联系人:乔俊鸽 86718168 附件:1. 团省委《关于推荐“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对象的通知》 2. 各类申报表、汇总表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1.关于推荐“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对象的通知-.pdf 2.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评选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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