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 支部、各位团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 100 周年,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活力,在建团百年之际充 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 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 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 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 团干部”及“优秀团支部书记”的评选,并在 2022 年“五四”表彰期间集中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数量及评选方式
(一)五四红旗团委
1.评选数量: 全校共评选 6 个
2.产生原则: 根据 2021 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答辩会暨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结果确定。
(二)五四红旗团(总) 支部
1.评选数量: 35 个左右
2.评选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认真担负教育团 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 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 行) 》 《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 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要求,2021 年度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提供智慧团建系统 2021年对标定级结果截图) 。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 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各个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参与志愿服务、 岗位履职、
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有一 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上级团委组织的各项团学活动,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 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注:凡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五四红 旗团支部”评选:
(1)本支部课程重修率高于全院各班平均数;
(2)本支部学生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平均得分在 950 分(一学年)以下;
(3)支部成员有受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处 分。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数量: 各学院团员总数的 8%以内; 校级团属组织 全体成员的 8%以内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仅以PU记录为准。PU系统内志愿服务类学时为10学时及以上,提供PU截图)。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本领过硬, 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 得突出业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发挥了积极作用。在 2021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以智慧团建系统记录为准,提供 2021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系统截图) 。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 动。能够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5)年满 18 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人选年龄须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 1994 年 4 月 30 日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期间出生)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入团时间以入团志愿书记录为准。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注:凡评议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①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 纪律处分者;
②挂科且补考未通过者;
③无特殊情况不事先请假,有旷课、迟到、早退行为者; ④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得分在 950 分(一学年) 以下者; ⑤本科生从二年级末起英语四级考试未通过者。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教师团干部评选
(1)评选数量: 共评选 8 名左右
(2)评选对象: 专、挂、兼职团干部
(3)评选条件:
面向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教职工进行评选,2021 年度考核合格,在共青团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连续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
②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 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校党委、团省委工作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③时刻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 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能够经常深入青年中间,了解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关心和帮助青年成长进步。
④团务工作能力过硬。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 工作踏实肯干,务实创新; 在学生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⑤敢于吃苦、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 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勇于承担苦活累活,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 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
⑥勤恳工作,作风优良。对党忠诚,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提升党性修养。积极学习“青年大学习”内容,认真参加主题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
2.学生团干部评选
(1)评选数量: 不超过校院两级学生团干部的 10%
(2)评选对象: 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主要成员, 团支部书记、支部委员
(3)评选条件:
面向全校学生团员开展评选,在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连续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且参评时继续担任团干部
②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 思想,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③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 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④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 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 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⑤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 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 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 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 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
⑥工作作风优良。 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 对党忠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 高尚。能与其他学生干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精诚团结, 能够深入团员青年, 了解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工作热情,作 风民主,群众威信高。
注: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本次被推报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的,原则上不再推报“优秀 共青团员”。
凡评议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
1)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 纪律处分者;
2)挂科且补考未通过者;
3)无特殊情况不事先请假,有旷课、迟到、早退行为者;
4)宿舍目标管理个人得分在 950 分( 一学年) 以下者;
5)本科生从二年级末起英语四级考试未通过者。
(五) 优秀团支部书记
1.评选数量: 5 人左右
已经被推报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的,原则上不再推报“优秀团支部书记”。
2.评选条件:
面向全校基层团支部书记开展评选,在满足优秀共青团 干部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干部形象,严于律己,待人热情。支部团结,风气正,班级学生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积极组 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民众, 民主满意率高。
(2)身先士卒,做好表率,所在支部积极参加院校活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严格遵循《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1 年度所在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本支部 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担任团支部书记满一年以上,且参评时仍担任团支部书记。
二、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通知要求,按申报类别填写相关表格。
(二) “五四红旗团支部” 、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 选,由各学院团委按照评选比例和要求,在征求团员代表意 见的基础上提出初选名单,报请学院党委(党总支) 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再行申报。“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由各团支部按照评选比例和要求提出初选名单,支部大会通过,学院团委审查,报请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再行申报。“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得通过校院两级团组织途径同时申报。
三、有关要求
1. 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 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 品行关、形象关。充分运用好团员教育评议、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结果,确保推荐的先进个人在团员青年中的公认度较高。要对推报候选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有关档案材料。
2. 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各学院对各院推报人选结果及其材料真实性负责。按照规定比例: 团员 8%、团干部 10% 分别遴选推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切勿推报超出比例外人数; 规范推报流程,确保拟推报个人(单位) 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并对所有推报人员(单位) 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拟推报人选相关申报表及汇总表由院团委、院党组织盖章后进行报送。各校级团属组织推报人选 的考察、公示、报送工作由校团委组织部参照执行。
3. 严格进度,确保按时报送。各学院团委应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16 点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njuextwzzb2020@126.com ,纸质盖章版报送至 大活 313 办公室。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电子材料命名为××学院-两红两优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 明确要求依据智慧团建及 PU 系统记录情况的,需提 供相应截图证明,材料不全者不予认定; 所有团干部任职及 团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本次评选学生团干部界 定范围为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主要成员,团支部书记、支部委员。
联 系 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 86718168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