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服务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算法设计与分析能力,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具有从事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并能独立担负专门技术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学习和工作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1.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1)数据库与智能信息检索;(2)大数据分析及应用;(3)计算智能;
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1) 媒体计算技术及应用;(2) 物联网技术与智能系统;(3) 网络与信息安全;(4)
机器视觉与生物特征识别;(5)社会计算与金融科技;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创业休学、应征入伍休学除外)最长不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起接受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的学习,原则上所有课程学习在第一至第二学期内完成。
2.在第一学期的期初,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导师确定后,要负责制订每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在征得研究生的同意后执行。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须报研究生院和所在学院(所)备案。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要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主导作用,同时鼓励各培养点组建方向相近、知识或年龄互补的指导小组进行集体指导。
3.研究生学习是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建立规范化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制度,按期检查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本专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性,又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在培养过程中,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硕士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造性应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每位硕士研究生必修,且须修满27学分
公共基础课(4门,9学分),由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课程组成。
学位课(6门,18学分),由学科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组成。
2.选修课,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10学分
研究生可依据研究方向,在专业选修课中选修相关课程。研究生也可选修全校各学科、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和学位课,不超过4学分,考核成绩合格,计入本人选修课学分。
3.必修环节,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专业实践(1学分);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不设学分)
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自己的视野,关心和了解学科发展前沿。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至少听取学术报告10次,参加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至少1次,应填写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学院与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学术交流活动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专业实践: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学校鼓励硕士研究生参与和专业学科相关的政、产、学、研合作项目等实践活动。硕士研究生从第四学期暑假开始,参加3个月(含假期)的专业实践,在完成专业实践后,应填写专业实践报告,由学院和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专业实践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专业实践不得在课程学习阶段进行。
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学院组织学习《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科研诚信知识读本》、《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和《中国研究生科研诚信公约》等文件,完成自学任务和自主测试,并签署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承诺书。
软件工程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服务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面向我国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软件工程开发、软件项目管理及软件企业管理方面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软件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和工具从事软件分析、开发、维护的能力,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并善于将工程的概念、原理和技术同软件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学习和工作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1.智能商务软件技术
2.大数据挖掘技术
3.软件方法与技术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创业休学、应征入伍休学除外)最长不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起接受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的学习,原则上所有课程学习在第一至第二学期内完成。
2.在第一学期的期初,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导师确定后,要负责制订每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在征得研究生的同意后执行。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须报研究生院和所在学院(所)备案。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要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主导作用,同时鼓励各培养点组建方向相近、知识或年龄互补的指导小组进行集体指导。
3.研究生学习是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建立规范化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制度,按期检查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在培养过程中,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硕士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造性应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每位硕士研究生必修,且须修满27学分
公共基础课(4门,9学分),由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课程组成。
学位课(6门,18学分),由学科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组成。
2.选修课,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10学分
研究生可依据研究方向,在专业选修课中选修相关课程。研究生也可选修全校各学科、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和学位课,不超过4学分,考核成绩合格,计入本人选修课学分。
3.必修环节,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专业实践(1学分);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不设学分)
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自己的视野,关心和了解学科发展前沿。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至少听取学术报告10次,参加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至少1次,应填写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学院与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学术交流活动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专业实践: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学校鼓励硕士研究生参与和专业学科相关的政、产、学、研合作项目等实践活动。硕士研究生从第四学期暑假开始,参加3个月(含假期)的专业实践,在完成专业实践后,应填写专业实践报告,由学院和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专业实践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专业实践不得在课程学习阶段进行。
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学院组织学习《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科研诚信知识读本》、《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和《中国研究生科研诚信公约》等文件,完成自学任务和自主测试,并签署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