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党员发展及培养教育管理实施意见
为提升我院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党员发展、培养、教育和管理质量,学院制定如下党员发展教育培养管理若干意见:
1、 根据学校对学生党员发展的比例要求,学生党员不超过学院总人数的18%,则发展对象不超过学院总人数的30%,入党积极分子不超过学院总人数50%。
2、 建立学院各班级提交入党申请书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花名册。
3、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建立以上5类同学的梯队队伍,大一下主要为入党积极分子居多,大二主要为发展对象居多,大三考虑发展为预备党员。
4、 建立学院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4类人群的基本标准要求(在学校的基础要求上有所提高)。
5、 入党积极分子在成为发展对象之前必须要参加一次党的理论知识或时事政策的培训教育,发展对象在成为预备党员之前也必须参加一次党章知识的党课培训。
6、 入党积极分子在成为发展对象之前,必须至少参与1次由党团部门组织的活动(如:知识竞赛、培训教育、参观学习、视频教育等等),才可考虑发展。
7、 发展对象在成为预备党员之前,必须至少参与2次由党团部门组织的活动(活动要求同上),或切身参与组织1次活动,或参与活动得优秀奖以上,才可考虑发展。
8、 预备党员在成为正式党员之前每学期至少要参与2次由支部组织的党员教育学习活动(如:民主座谈会、培训教育、党日活动、知识竞赛、视频学习、参观活动等等,但不包括支部发展与转正大会或其他会议)。
9、 党章培训课为每学期一次,党的时事政策培训教育课也为每学期一次。
10、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组织3次支部教育学习活动(活动要求同上)。
11、 培养联系人每学期要和被培养人见面联系1次,宣传党的理论知识及各项方针政策,并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优缺点并告诉其改进方向,对其给予帮助。
12、 入党介绍人每学期要和被发展人见面联系2次,宣传党的理论知识及各项方针政策,并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优缺点并告诉其改进方向,对其给予帮助。
13、 入党介绍人要指导被发展人的入党志愿书填写工作。
信息工程学院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