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7]65号文)文件精神, 2017年江苏省福彩中心资助我校2017级江苏籍新生5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
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的2017级新生,受助对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较好。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资助金额
受资助对象可获得资助5000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三、报送材料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
2、请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遴选结果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确定人选后,将学生信息录入奥蓝学生管理系统(2017-2018-1学期,助困-社会助学金-福彩中心资助金)。录入起止时间:10月18日上午8:30~10月31日下午16:00,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输入。
3、请于10月31日前将《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一同送交学生事务中心1号窗口,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