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满足大学生医疗需求,根据市医保办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7级新生及2015级“3+2”转段生参加医疗保险建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数据
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性质(分为:非农业、本市农业、外市农业)、入学时间、专业类别和联系电话(学生本人)等。
二、医保费减免说明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审核通过后个人所交保费可减免。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见附件1),由学院统一交校医保办审核后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办理低保大学生参保审核确认手续。
注:1)《××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必须是2016年7月以后年审过的,低保复印件必须要有学生本人页,低保边缘户、低保困难户和五保户等都不能认定为低保户;
2)户籍所在区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必须是2017年开具的。
三、学院操作步骤(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建档是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性工作,所有数据将直接影响到学生日后理赔等权益保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建档数据的收集、组织学生核对信息并签名确认等基础性工作。
2、低保材料请于10月11日(周三)前由学院统一交至交学生事务大厅6号窗口姚老师处。学生事务中心6号窗口值班时间:每周一、三、五。
3、请各学院于9月27日(周三)前组织学生完成建档信息核对和签名确认工作,确保奥蓝系统中数据准确无误。9月27日下午17:00时系统权限将自动关闭,学生处最终以奥蓝系统里的数据为准,报送市医保中心。
学生处 校医保办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