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革我校勤工助学传统管理模式,创新勤工助学激励机制,切实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的工作实效,培养勤工助学学生助理的竞争意识、岗位技能及职业素养,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我校继续实行学生助理等级评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本学期注册在岗的校内勤工助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定原则
实行逐级申请制:初级学生助理在岗满一学期可申请中级学生助理,中级学生助理在岗满一学期可申请高级学生助理,初级学生助理不得直接申请高级学生助理。
三、评定时间
2019年10月29日——11月7日
四、评定条件
1. 岗位培训满勤;
2. 在岗期间工作表现为优秀(以学生助理成长手册上学期用工单位老师评定等级为依据);
3. 工作时长要求:中级学生助理:在岗工作时长不低于180小时;高级学生助理:在岗工作时长不低于350小时;
4. 学习成绩要求:中级学生助理:上一学期本专业年级学分绩点排名前35%;高级学生助理:上一学期本专业年级学分绩点排名前25%(需提供系统打印成绩单及绩点排名证明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并由辅导员签字及学院盖章);
5. 无挂科现象以及其他各项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注:本次评定不设名额限制,满足条件者即可评定)
五、奖励办法
中级学生助理:每月考核合格后,工资按14元/小时发放,并获第二课堂学分1学分,第二课堂“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评定为“优秀”;
高级学生助理:每月考核合格后,工资按16元/小时发放,并获第二课堂学分1学分,第二课堂“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评定为“优秀”。
注:成功评选为中高级学生助理后当月即按新工资标准发放。
六、申请方式
由学生个人申请,下载《南京财经大学中高级学生助理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填写完整后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七、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日下午5点
八、材料提交方式
1. 学生助理成长手册、《申请表》及学分绩点、成绩证明材料纸质稿交至学生事务中心七号窗口;
2.《申请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449173091@qq.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管会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