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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医疗贫困生的通知
时间 : 2019-11-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我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含红山学院)上报在校生人数15%比例的贫困生。未参保的学生不享受此待遇。其医疗待遇为:其在校医院门诊,当专有帐户额度用完后,发生的医疗费自费20%,由经治医生转至校外发生的医疗费回校报销70%(报销时间同教职工报销)。

请各学院填好《XX学院2019-2020学年享受公费医疗贫困生名单》,统一汇总在一张表里,经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送至行政楼一楼学生事务中心6号窗口,并且把各个学院统一汇总的电子版通过奥兰系统发给姚艳勤;研究生院的医疗贫困生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请交给孙辉老师;红山学院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请交给袁梅;截止日期201911月7日。

注:1.个人医保卡号参见奥兰系统;

            2.往年有贫困生申请的表格将“个人医保卡号” 一栏填写为手机号码,若由此造成医疗贫困生的申请失败,敬请谅解!医疗贫困生总人数务必要填写,文件名注明“XX学院2019-2020学年享受公费医疗贫困生名单表格”


   3.请各学院务必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个学生,经常有学生因为没有申请医疗贫困生而发生的外出门诊费用不能报销来质问校医院以及大学生医保政策,请各学院对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校医院

201910月31


结尾